招标法规

蕲春县大洼矿区花岗岩综合利用项目

地区:湖北 类型:招标法规

发布时间: 2024年12月27日 招标编号:

蕲春县大洼矿区花岗岩综合利用项目 

第一章 遴选公告

蕲春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,需要公开遴选蕲春县大洼矿区花岗岩综合利用项目合作伙伴,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(以下简称供应商)参加遴选。

一、遴选单位:蕲春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
二、合作范围:蕲春县大洼矿区花岗岩综合利用项目
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
(一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;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二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。

(三)近三年(以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)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“失信被执行人”“企业经营异常名录”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或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和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”的不得参加遴选。

四、报名及遴选文件的获取:

(一)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。在工作日内8:30-12:00 14:30-17:30 (北京时间)供应商报名并购取遴选文件。

(二)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(复印件需加盖公章):

(1)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
(2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
(3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
(4)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5)蕲春县大洼矿区花岗岩综合利用项目遴选项目报名登记表。

五、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:

(1)本项目遴选会时间为2025年 1 月6 日上午10: 00时。本项目遴选实行资格后审,资格审查的标准、条件及方法详见遴选文件规定,资格后审不合格的遴选人将作无效标处理,遴选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。

(2)遴选的供应商参会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。

六、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:2025年1月6日

(1)开启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
(2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
(3)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七、公告期限:本遴选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7至2025年1月2日23:59时截止。

注:报名前邮件发送(公司名称+联系人电话+参加项目名称)获取投标报名表

联系人:董天   15011083453

邮箱:guoxinzhaobiao123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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