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标法规

关于临颍县公安局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

地区:河南 类型:招标法规

发布时间: 2024年12月27日 招标编号:

临颍县公安局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 

临颍县公安局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室项目

竞争性磋商公告
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临颍县公安局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室项目

二、采购项目编号:SCZB-2024-223

三、项目预算金额:

项目预算:844636.47元;

项目最高限价:844636.47元

四、采购需求:

4.1项目概况:临颍县公安局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室项目(详见工程量清单)

4.2项目工期:15日历天;  

4.3质量要求: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;

4.4招标范围: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;

五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:

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,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。

注:同一响应人,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,不得重复享受。

六、申请人资格要求:

6.1、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(含三级)及其以上资质,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,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(含贰级)及其以上资格,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,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。

6.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);

6.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);

6.4、近三个月(近三个月指2024年09月至今)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;

6.5、近三个月(近三个月指2024年09月至今)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;

6.6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);

6.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(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和 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,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、失信被执行人、税收违法黑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)。

6.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七、磋商文件获取:

7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2 月 30 日至2025年 01月06 日(法定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8:00 时至 12:00时,下午 14:30时至 17:30 时(北京时间,下同)领取磋商文件。

7.2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(副本)、响应人资格要求6.1、6.2、6.3、6.4、6.5、6.6、6.7所需的证明材料(以上资料验原件,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)。

(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,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)。

7.3 磋商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人民币(售后不退)。

八、响应文件的递交:

8.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5年 01 月 09日09时30 分。

8.2递交地点:漯河市。

九、响应文件的开启:

9.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:2025年 01月 09 日09时30 分。

注:报名前邮件发送(公司名称+联系人电话+参加项目名称)获取投标报名表

联系人:董天   15011083453

邮箱:guoxinzhaobiao123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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